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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四大举措”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评标评审工作
s1发布时间:2022-11-09 s2浏览次数:707 s3来源:武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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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和提升全市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近日,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评标评审工作的通知》,推出“四大举措”,“一揽子”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评标评审工作。

规范招标人及采购人代表资格条件。对于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各单位委托的招标人、采购人代表应为本单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熟悉业务的正式在职人员。招标人、采购人代表应遵守相关利益冲突回避原则;代表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中无符合招标人、采购人代表资格条件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全部成员应在政府组建的评标评审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实行招标人、采购人代表与其他专家“物理隔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为专家独立评审提供条件,设置独立的招标人、采购人代表评标室,参照“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实行招标人、采购人代表与其他评标评审专家“物理隔离”“分散评标”,通过音视频系统在线交流,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加强对评标结果的审查。招标人、采购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或确认结果前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等情况。

加大评标情况公开力度。引入各方监督,对评标评审专家打分情况向社会公开、投标采购文件被否决原因向投标人公开,提高评标情况的公开公平公正性。该通知同时对严肃评标评审纪律、提高评标评审质量、强化评标评审专家动态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供稿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赵海 1393918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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